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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第四章麋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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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吾喝道:“开!”

大人们纷纷向两侧推开,惊慌失措的麋群见到出口,纷纷向外奔去。

“大丰收!”

麋群一走,众人纷纷扑向倒下的麋。

恒吾扫了一眼便心算出结果:“一共五十六只,皆为成麋,肉可供所有人食五十日。”足够撑到洪水退去,若非部落里的盐好储肉的窖穴不够,完全可以将所有成麋都留下来,能吃更久。

众人立时欢呼起来,鬼叫半日将喜悦之情表达得差不多后才冷静下来搬运成麋,这么多麋不赶紧搬走,过会就得在山谷里和豺狼虎豹干架了。

虽然搬回部落里豺狼虎豹也会闻着血腥味过来,还是要干一架,但主场干架与客场干架如何能一样?

众人将五十六头麋通过肩扛、原木车载的方式运回部落,又马不停蹄的将麋剥皮、剔肉、拆骨,皮用草木灰加工成革,肉或放进窖穴或用盐腌起来,骨头与一部分扔进陶罐里炖煮做今日的食物。

处理麋时顺便同两头虎、三头不认识的狼、一群豺干架,死了一个人的同时又增加了部落的食物。

储备好食物后部落一日三顿麋肉,每日吃了睡,睡了吃数日才拿着蚌刀前往山脚。

山脚的田里种着黍,黍从种下到成熟只需八十到九十日,部落在开春时种下,汛期前便可收获。

割下的黍连穗带竿一同带回部落,拿着捆成束的黍在草席上拍打,将黍粒拍打下来,剩下的黍杆则送去做饭的地方当燃料。

黍收完没两日,大河泛滥。

献飞到高处眺望,浩浩汤汤的河水东西南北漫流,覆盖整个大平原,草本植物与低矮灌木皆被洪水覆盖,只一些相对高一些的植物还冒着点尖在水面之上。唯一不受影响的便是乔木植物,生长了数百乃至数千数万春秋的参天树木在洪水悠然而立,身上挂满各色动物,挺拔的身姿都没歪一点,平时是天敌的动物们在树上望着漫流的河水,竟是一派相安无事。

一些乔木比较少的地方,更是如同一面澄澈的水镜,倒映着天空中无边无际的白云,水天一色。

“真美!”恒吾抱着献的腿惊叹。“原来高天之上看洪泛的大地竟如此美丽,可恨吾无双翼。”

献低头看着恒吾。“快掉下去了。”

这家伙已经挂她身上半天了。

恒吾更遗憾了。“那回去罢。”

毕竟带着个人,怕出什么意外,献没像一个人时一样折起羽翼玩自由下坠,而是缓慢的盘旋下坠。

恒吾抱着献的腿道:“虽然很美,但真的被洪蹭到还是会死的。”

献道:“这个时节不会有人下山与水接触。”

“以后呢?”

“嗯?”

“大平原上的人很少,却不会永远这么少,就像大平原东西两边,原本人也很少,但后来人多了才分出吾等来到大平原生活。”恒吾道。“如今人少,大水如何蔓延都没关系,但来日人多了,必定会有人与洪相遇。”

“可以向其它方向迁徙,大地如此辽阔,有很多不受洪影响的丘。”

恒吾闻言想了想,点头。“也是。”

大平原上的人再怎么增加也不可能增加到挤满所有的丘。

洪水过后,部落在山脚没有被洪波及的田里种下粟,被洪波及到的田则用耒翻了一遍,让太阳暴晒。

洪很危险,但被洪淹过的田也会沉积大量淤泥、动植物尸体,经过充分的暴晒,来年种植作物会收获更多。

将粟种下后,大人们划着独木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借着大平原上的泽国水运条件前往下游的日旸之地换盐,一部分操着独木舟在泽国捕鱼猎鼍,增加饮食中的水产成分,一部分前往其它部落帮忙猎巨兽。

献与恒吾亦忙碌起来,一个组织猎巨兽,一个医治伤者。

至冬季巨兽向南方迁徙时,恒吾用柳枝烧水的技艺愈发成熟,药效也愈发稳定。

冬季到来,万物沉积,当然,不包括食物储备不足的部落,仍需疲于奔命。

幸好,恒吾部落属于食物储备足够的部落,只需很少的狩猎,大部分时间都窝在部落里,

秋季与冬季皆是繁衍的季节,秋季怀在崽会在寒冷的冬季出生,妇在产后不会感染,冬季怀的崽则会春季出生,食物丰富,易成活。

结束狩猎巨兽回来,恒吾迫不及待开始研究冻疮药,献则寻自己在春季时就看上的美男,向对方求欢。

美男毫不犹豫答应。

美男的经验很丰富,对如何让欢好的女性感到愉悦非常熟练,体力亦充沛。

虽是初次尝试,但见过的猪跑太多,且跑的猪里还有专门研究这方面的,献的表现比之美男毫不逊色。

俩人皆对彼此很满意,从饭后一直玩到双月高悬才分开。

美男躺在草席上深呼吸,不想动弹。

献艰难的用软得不行的两条腿站起来,踉踉跄跄穿过地上一具又一具交缠在一起的光裸身体,走到火塘另一边。

稚童们大多已伴着大人们的欢浪语睡着,少部分围在唯一的大人恒吾身边围观。

献离开时恒吾还在切割麋肉准备熬煮麋脂,这会已熬出大半罐麋脂,献若回来得再晚些,说不定陶罐里会盛满麋脂。

“熬了这么多油脂?汝真不怕被打。”

恒吾抬头,看到献身上的痕迹。“你去交/欢了?与谁?”

汝熬煮麋脂是否太专注了?

献一指方才分别的美男,才这么一会,美男身上已骑着一个女人,但从女人的模样来看,美男的状态不太好,显然令女人不满意。

恒吾一边从烧水的陶罐里舀水到一只陶盆里一边问:“怎样?是否如吾所言,他非常好?”

献一脸赞赏。“甚好,还有谁也好?”

恒吾兑了些雪在陶盆里,让热水温下来,看向火塘另一边,抬手,精准的在百十具搅在一起的白花花肉/体中指出一个又一个人:“他,他,他,还有他.....这六个是部落里睡起来最舒服的,那两个第一舒服,这个第二舒服....”

献听着感觉不对。“汝怎么这么清楚?”

“吾将部落里每一个男人都睡过,并进行比对发现的,冬日漫长无事,吾建议汝只睡这几个,舒服。”恒吾将陶盆推给献。

献接过陶盆,用布帛沾水清洁身体,一边清洁身体一边看恒吾鼓捣麋脂。

熬煮出麋脂后,恒吾将采集并晒干的植物烧成灰与早些时候捣出的植物汁液按不同的比例掺入麋脂里,再搅拌凝固,每一份麋脂都做了不同的记号,回头找族人进行实验。

每个族人只涂抹其中一种,再根据每个人冬季冻疮的情况判断哪一种更有用。

族人对此一般也不会拒绝。

熬煮麋脂,调配比例,需耗费大量时间,恒吾一直蹲在火塘另一边。

比之恒吾,献则活跃多了,睡一觉恢复了精神,洗漱后一边用朝食一边看向对面。

食物充裕,剩下的日子众人都不准备出门,窝在大室里闲着也是闲着,补觉的补觉,进食的进食,不饿也不需要补觉的已在对面忙活起来。

献从自己睡着时隐约听到的声音判断,从昨日到今日,对面一直都有人在欢好。

当然,比起昨晚,大清早的动静要小一些,虽然满地白花花,但大部分都在补觉,只一小部分在忙活。

献吃饱,用柳枝净齿后准备前往对面。

恒吾忽的递来一小罐麋脂。

献茫然的看着恒吾。

恒吾解释道:“涂手上,身体上,防冻疮,保暖。”

大室里虽然燃着篝火,但也不能让室内温暖如春,不然众人也不会一有精神便欢好,既可以打发时间又可以互相取暖。

献闻言将麋脂抹上,旋即愉快的去找恒吾昨日指给自己的其中一人。

一天一个,将六人都睡过后,献得出结论,恒吾的排序是对的。

既然确定谁最好,献愉快的只和美男睡,脸好活好,

然献占了美男两日后美男不乐意了。

“一直都是汝,吾没法和别人睡了。”

献不解:“吾做得不舒服吗?”

美男答:“很舒服,但吾不愿只与一个女人睡。”

“那汝怎么想?”

美男看了眼献的脸与身材,他对献的脸、身材与技术都很喜欢,但与更多的女人睡才能繁衍更多幼崽。

“吾想每五日,吾与睡一日,剩下四日吾睡别的女人。”

献并不重欲,至少没到每天都要睡美男的地步。“可。”

献回去看恒吾熬煮麋脂了。

恒吾不解:“汝为何不去寻别的男人?”

献答:“吾只吃极美味的,其他人总得不如他。”

恒吾不理解,但见献不参加多人运动了便让献帮自己一起调配麋脂。

恒吾原本预计鼓捣三十日便可调配出足够所有人用一个冬季的麋脂,奈何大人们在涂抹麋脂后开发出新游戏玩法。

麋脂是可以食用的,膏脂就没有不味美的,恒吾往里掺了草木灰与一些草木汁液后,部分麋脂竟透着淡淡清香。

这样的膏脂涂抹在人身上令人情不自禁想尝尝,一尝便情不自禁将人全身都尝了一遍,尝完后人身上涂抹的麋脂也被吃得干干净净。

老娘辛辛苦苦熬煮麋肉调配冻疮药是为了给汝等增加情趣吗?

恒吾气得抄家伙将所有大人揍了一顿,

下手很重,但至少一半人记吃不记打,情不自禁品尝欢好对像身上的麋脂,折腾到四十日累得够呛的恒吾拒绝再给大人们分麋脂,大人要用麋脂便自己熬煮麋脂调配,反正她只给幼崽们分发麋脂,让幼崽涂抹在身上,观察幼崽皮肤的状态。

不再需要负责所有人用的麋脂,献终于有了空闲时间,在美男与一名女人结束欢好后脱下身上御寒的裘越过火塘,越过满地白花花的人体走向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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